OL拒讓老闆牽手 竟被炒還挨告 蘋果日報240普通高速html5flash | 蘋果日報牽手老闆 | |
tomt 訂閱 5 年前 時事新聞 | |
台北一名周姓OL今年8月收到張姓老闆傳來簡訊,問她「要不要牽手在一起」,周女3度拒絕老闆的情意後,竟被炒魷魚,她離職後在臉書PO文「從來不知道被開除還可以是因為這種原因」,抒發情緒,沒想到張男認為名譽受辱怒提告。台北地檢署認為周女PO文未指名道姓,且就算指述對象是張男,也有所本,不構成犯罪,昨將周女不起訴。
據了解,周女年輕貌美,上班後受到張姓老闆的青睞,張男曾多次私下詢問「要不要牽我的手和我在一起」,周女都委婉拒絕。張男不死心,還傳了簡訊問周女「不牽?」最後還是遭到拒絕。
張男心灰意冷,傳簡訊告訴周女「如果你不願意牽,那就謝謝妳對我選擇的及那個願意牽我的手給的批評與指教,我的歷史及過去妳沒參與到,我的承諾妳保持懷疑及不信任,又有什麼值得追隨?‧‧‧妳不想牽,我也不想被消費,我這輩子沒求過任何人,這次也不例外‧‧‧第三次被回絕,我也不想多說什麼,‧‧‧找個時間收拾一下妳的裝備,我想這次的再見,應該就是永遠不會見了。」
周女因為拒絕「牽手」被開除,覺得莫外其妙,就在自己的臉書PO文,「不答應他的追求」、「收拾裝備走人」、「從來不知道被開除還可以是因為這種原因」、「但我確實做不到,所以‧‧‧掰~」,並將朋友在公司外幫她拍的一張打包走人照片一併PO上臉書。張男發現後,認為名譽受損,怒告周女誹謗。
周女到案坦承這些文章、照片是她PO在自己臉書,但否認有貶損周男的名譽,辯稱,她只是張貼心情文,並沒有指名道姓,朋友也不知道她在說誰,照片是在公司大樓外拍的,沒有公司裡面拍照,是張男自己對號入座。
檢察官細看PO文,確實沒有指名道姓,也沒有任何文字能辨識張男身分,因此張男的名譽並無受損,也沒有遭社會評價貶損的可能,且就算PO文是針對張男,周女的文章也是有所根據,因此將周女不起訴。(呂志明/台北報導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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